南沙区横沥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12366热点问答来啦~
近期我们单位通知员工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,请问汇算的具体定义是指什么?又该如何计算呢?
答:根据《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(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)条规定,2022年度终了后,居民个人(以下称纳税人)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,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、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,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(税率表见附件1),计算最终应纳税额,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,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,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。具体计算公式如下: 应退或应补税额=[(综合所得收入额-60000元-“三险一金”等专项扣除-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-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-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)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]-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,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。
2. 请问符合什么情形是无需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,哪些是需要办理汇算的呢? 答:根据《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(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)第二条规定,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无需办理汇算: (一)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; (二)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; (三)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; (四)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。 第三条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纳税人需办理汇算: (一)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; (二)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。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,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,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。
3. 员工2022年存在符合条件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填报,请问在办理2022年度个税汇算时还可享受吗? 答:可以,根据《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(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)第四条规定,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,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: (一)纳税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; (二)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,以及减除费用、专项扣除、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; (三)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; (四)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。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,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、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,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。
4. 我在办理2022年度个税汇算时系统提示需补税,请问补税可否通过银行柜台缴纳? 答:可以,根据《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(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)第十条规定, …… (二)办理补税 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,可以通过网上银行、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、银行柜台、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。邮寄申报并补税的,纳税人需通过个税APP及网站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。 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,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,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,并在其个人所得税 《纳税记录》中予以标注。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,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,税务机关可以按照“首违不罚”原则免予处罚。